藥店人看過來!朋友圈賣藥,這些紅線千萬別踩
? ? ? ? ?《公告》稱,為規范微信個人賬號的信息發布行為,保障微信用戶的信息安全及合法權益,對于以任何形式發布、展示、傳播各類違禁品售賣信息的微信個人賬號,微信團隊一律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以及《騰訊微信軟件許可及服務協議》《微信個人賬號使用規范》的規定,視違規嚴重程度,采取階梯式處罰:
對違規內容,一經發現即刪除內容;
對違規賬號,將視情節對該微信賬號進行警告、限制或禁止使用部分或全部功能、賬號封停及永久封停處罰。
《公告》強調,微信個人賬號不得發布、展示、傳播各類違禁品售賣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示例:1.違規發布藥品或醫療器械推廣內容;2.煙草、電子煙宣傳;3.性保健品等黑五類;4.催情迷藥等管制藥品;5.外掛、假證等黑灰產;6.色情及色情擦邊類內容;7.仿真槍、弓箭、管制刀具、氣槍等含有殺傷力武器;8.非法信貸內容等。
? ? ? ? 微信安全中心提醒,用戶通過朋友圈、視頻號、直播等網絡形式發布違法違禁品售賣信息屬違規行為;幫助朋友在朋友圈、微信群轉發宣傳推銷違法違禁品的行為,一旦出現問題,售賣方、轉發者均要承擔行政處罰。
此前,江蘇無錫市梁溪區市場監管局曾辦理過一起違法廣告案件,當事人就是因制作一條違法廣告并邀網友轉發到朋友圈被行政處罰,而他的30名微信群友也因在朋友圈中轉發該廣告將面臨行政約談。
2020年4月,無錫市梁溪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一條舉報信息。舉報反映稱,在微信朋友圈中看到有人發布處方藥廣告。
接報后,該局執法人員隨即展開調查,并很快找到了發布人——A。經查,A是無錫市一家連鎖藥店的員工,涉事廣告是他從B處轉發的。
B是一家醫藥公司的藥品推廣員,主要負責在無錫地區推廣銷售其公司生產的一款處方藥,與A供職的連鎖藥店有合作關系。
事發前一段時間,B為了提高該處方藥的知名度,想到了借助微信好友的力量。隨后,他在該連鎖藥店員工微信群中發布該處方藥產品圖片,配以“國藥準字+××出品 最安全降脂降壓及減肥”宣傳文字,同時表示,轉發上述圖片及文字至微信朋友圈,即可領取8.88元紅包。
截至事發時,該群共有30名員工被紅包吸引,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中發布了上述違法廣告。
監管部門的執法人員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規定,處方藥不得在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國務院藥品監管部門制定的刊物以外發布。
同時,B宣傳該藥品使用的“最安全降脂降壓及減肥”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關于廣告中不得使用絕對化用語的規定。
綜合考慮B的違法行為及情節,最終,監管部門依法對B作出行政處罰。同時,鑒于A等30人涉案輕微等情節,該局依法未對30人作出行政處罰,但針對其轉發違法廣告行為,該局將對30人進行行政約談。
表面上是幫朋友一個忙,轉發一下廣告,但不知不覺間,就有可能涉嫌違法。所以說,對待藥品流通銷售的態度,慎之又慎也不為過。